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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帐户税务披露案例分析

时间:2017-07-25 浏览:次 来自:

我们都知道,实施CRS国家关注的是本国的税务居民,而税务居民又分为税务居民个人和税务居民企业。
各国税法规定,“税收居民”通常面临全球纳税义务,不仅应就本国的收益纳税申报,也应就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收益进行纳税申报。因此,对于在全球有资产配置的人而言,在CRS全球金融账户信息透明化的背景下,需要慎重对待个人“税收居民”身份的选择与规划。

在法律上,税收居民身份是一个国家(地区)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依据,并非依据国籍标准,税收居民身份判定是按照各国国内法,目前,针对自然人,各国对税收居民的判定通常采用的有三个标准: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

创百汇之前在网站中有整理过税务居民个人身份的判定,以及需要被披露的资产信息.而本文我们将关注另一个重要的考察对象—税务居民企业。

由本国居民在本国成立的公司毫无疑问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报税,因此这一部分公司不在我们讨论之列。需要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由本国居民在境外设立的离岸贸易公司,这些公司一旦符合相应国家的税务居民标准就会被纳入CRS披露范围。
那么,金融机构是如何划分需要报送信息的企业呢?这里需要提到两个概念:积极非金融实体和消极非金融实体。
1、什么是积极非金融实体?举个例子说明:刘先生在英属维尔京BVI设立了一家公司,从事进出口贸易。该公司在当地有实际办公场所,有若干名雇员负责公司业务,营业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当地积极经营所得,这样的公司就被称为积极非金融实体,其所在开户银行是不会对这家公司进行CRS调查的。

2、相反的,如果刘先生的这家公司属于壳公司,在当地没有实际办公地址和雇员,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仅仅用来做贸易接收款项。那么,这家公司的性质就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其开户银行就有责任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穿透调查。如果查明实际控制人张先生为中国居民,那么公司将会被划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需要向中国税务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实际情况中,绝大多数的离岸公司,尤其是注册在著名避税天堂国家的,其设立目的通常都是为了规避本国的税收和外汇管制,性质均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出于结算便利,这些公司大多数选择在香港、新加坡等地的银行开户。目前香港的各家银行已经开始对这些离岸公司账户开展了全面的清查。

对于已经开设壳公司的人应该怎么办呢?对应于不同国家不同属性的壳公司,也可以有一案一例的针对办法。详情可联系创百汇工作人员.
文章出自:离岸公司开户-创百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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