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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中外合资企业流程

时间:2015-09-14 浏览:次 来自:

注册中外合资企业流程
一、名称核准(国家工商总局)
1、发改委审批
2、商务委员会审批
3、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赋码;
4、申请批准证书:商务委员会                        
5、执照审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
6、刻制印章及备案;
7、技术监督局审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税务局
9、统计局
10、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登记卡
11、设立资本金账户
12、设立企业基本账户
13、财政登记
14、海关备案                                      
备注: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比例没有要求,中方必须是法人股,外方可以是法人股也可以是自然人股东

二、中外合资所需文件材料
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文件内容须明示被授权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签字式样)上述文件须经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机构)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备注:主体资格证明:一般是股东的登记证书;有权签字人证明:能够证明谁是有权利代表股东签字的一个人,一般是董事长或总裁或者主席等;如果不是一个人有这个权利,要求全体有权签字人签字或者开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中决定谁是有权签字人(有时和国外法律规定不一致)

2、中、外双方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注意:资信证明中必须对企业的信用有句评价。例:该账户往来正常,该账户活跃,该账户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如果资信证明上写了银行的存款金额,该数字需要大于北京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

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最新一期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北京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护照复印件北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供简历及照片1寸1张
5、新设立企业房屋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明、租房协议及租金发《票》)
6、董事会成员委派函及成员表
7、外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8、股东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9、公司章程
10、公司合同
11、项目申请报告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工商局、商务委员会各一份)
13、指定委托书
14、授权委托书
15、行政事项申请书
16、承诺书
17、申请
1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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