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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呼之欲出

时间:2017-07-13 浏览:次 来自:

五年一度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于7月中旬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将对中国下一步一系列重大的金融改革政策和方向“定调”,并都推出金融改革及相应的机构改革等重大举措。业内人士分析,本次金融工作会议有望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到更高层面。但形式或许并不是坊间猜测的一行三会合并,而是建立一个专门的协调机构,并赋予较高的权威。

“升级版”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一般五年召开一次,至今已开四次。除第一次开会是在1997年底外,通常都在中央政府换届选举年的年初召开。会上对中国下一步系列重大金融改革问题定下基调,并公布相应的机构改革等重大举措,是为保证宏观金融政策的稳定性和金融改革的持续性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
从我国宏观经济和金融业发展的现状,以及最近一年中央主要会议的精神来看,强调金融安全,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将是本次会议的重点。

统筹监管势在必行
回顾过去四次金融工作会议,金融监管是每次会议必然涉及的一个重要话题,也见证了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所走过的每一段历程。总体来看大方向是从分业监管到不断加强统筹协调。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决策层近期释放的信号,加上《建议》提到“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意味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融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金融服务,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着力加强公司治理;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避免财政金融风险相互传递;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高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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